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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广西人 重要的事情提前说!有行动!

时间: 2024-03-23 02:21:09 |   作者: 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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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稳定全区春季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形势,广西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全区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高速公路上重点治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超员、违法停车;普通公路上重点治理超载、超员、违法载人、摩托车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强超强会(越过中心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严重超速(在普通公路上“两客一危一货”超速20%以上、其他车辆超速50%以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

  3月18日晚,在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山大队民辅警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贾某喜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贾某喜表示,自己在家中吃饭时喝了一杯药酒,驾车出门时没想到会被查。

  经核查,贾某喜还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

  3月19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辅警在北海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疑似超员,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

  经询问得知,驾乘人员都是去工地务工的,大家心存侥幸,认为多两个人不会有太大问题。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与教育,并对秦某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近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公会中队接到热心市民反映:有辆超载货车从公会 镇方向往大平方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执勤民警沿途查缉,将周某某驾驶的超载货车一举查获。

  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收到一条预警信息:一辆粤G车辆行驶在测速路段时,车速为179km/h,超速比为49%。

  春季易困倦,最好还是不要长时间驾车,更不要疲劳驾驶;驾车出行要遵规守法,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违法占道,不要强超强会、随意变道、分心驾驶,更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要提前关注路况、天气,合理的安排行程,尽可能的避免强降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驾车出行。乘车出行一定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超员客车、非法营运车辆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发现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可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报警电线;交通事故报警电线;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线(广西高速客服热线);车管所业务咨询热线;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举报投诉: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