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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驾程序法问题的考虑

时间: 2023-08-14 06:29:32 |   作者: 企业新闻

  酒驾尤其是醉驾行为已成为严峻的社会公害问题。为保证社会公共安全,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经过《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作为刑事案子处理,增设了风险驾驭罪。可是,因为醉酒驾车行为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较,具有发案率高、随机性强等特色,致使公安司法机关在对醉驾行为进行追诉进程中,除了实体法上关于追诉醉驾行为的醉驾规范问题、醉驾累犯问题之外,还会遇到醉驾拘留性质、取证时限和诉讼时限等程序法中的问题,相同值得重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两者在性质、期限、意图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且依据修正案和修改后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路途法)的规则,对驾驭人喝酒后的拘留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驾驭人只是归于喝酒后驾车而没有到达醉酒的状况下,依据路途法,对行为人能够进行拘留,此归于行政拘留;假如驾驭人不只是是喝酒驾车而且现已到达醉酒的状况,则依据修正案,假如需求拘留的,则归于刑事拘留。在司法实践中,对喝酒后的驾驭人进行拘留应当清晰拘留的性质,并清晰奉告违法行为人其被采纳行政拘留仍是刑事拘留。因为这是对违法行为人权力保证的表现,也是公安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刑事追诉或许行政处分的时刻起点,所以清晰其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不管侦办机关是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分仍是对其采纳刑事强制办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首要应当清晰驾驭人的喝酒行为是否现已到达刑事立案规范:没有到达刑事立案规范的,毫无疑问,此刻的拘留为行政拘留;假如现已到达刑事立案规范的,则拘留为刑事拘留。依据修正案的规则,我国只对醉驾的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查验》清晰规则,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归于醉驾。因此,当侦办人员对驾驭人是否喝酒驾车进行检测之时,假如酒精容度超越80mg/100ml,则对其进行拘留,归于刑事拘留;假如酒精容度低于80mg/100ml的,需求对其进行拘留的,则归于行政拘留处分。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将决议书或通知书送达相关人员并奉告权力义务,不得在采纳行政拘留之后转为刑事拘留,也不得在采纳刑事拘留之后转为行政拘留,然后造成对行为人权力的变相损害。

  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平等客观原因,致使他们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会跟着时刻的推然后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有的人在短时刻内,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就会急速下降,而有的人在较长时刻内,其酒精浓度相对相等,无明显改变。而这些现象是咱们事前无法判别的。可见,风险驾驭罪同其他刑事犯罪的一个明显差异便是,侦办机关的取证行为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侦办人员一旦没有能够及时搜集到证明其有罪、无罪的依据,则今后将很难乃至无法搜集到相关材料。

  据此,侦办机关应当及时、敏捷搜集依据材料,其间最为重要的便是搜集驾驭人血液浓度的依据。现在,侦办机关对驾驭人进行酒精测验的方法主要有呼气酒精测验和血液查验两种方法。关于呼气酒精测验,因为其在当场就能够进行,因此能够满意取证时效性的要求;关于血液测验,假如将其带至指定医疗组织或判定组织进行测验,或许跟着时刻的推动其酒精浓度下降,然后躲避刑事处分。对此本文以为,鉴于现在抽血技能较为先进且遍及,能够由醉驾查办部分延聘具有必定资质的医务人员在查办现场守候,关于需求进行血液查验的,马上由该医务人员在侦办人员的监督下对其进行抽血,并妥善保存样品,并一致送至相关医疗组织或许具有资历的查验判定组织进行检测。风险驾驭罪嫌疑人、侦办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在诉讼文书上签字,以证明抽血进程的合法性。

  公安司法机关对醉驾行为进行追诉的诉讼时限问题也应当予以重视。依据修正案的有关规则,关于醉驾行为,最重的处分便是对其判处6个月的拘役,在整个惩罚体系中程度较轻。因此,公安司法机关对醉驾行为进行追诉应当采纳较一般程序更为简化的程序,在较短时刻内赶快完结。

  侦办机关在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的依据进程中,或许对醉驾行为人采纳必定的强制办法,可是因为其不或许被判处徒刑,因此,侦办机关最为严峻的强制办法即为拘留,时刻也被约束在7天之内。因此,一些区域公安司法机关以为对醉驾行为人的侦办、申述和审判应当在7天之内完结。本文对此持不同看法。侦办机关当然不能采纳拘捕的强制办法,可是并非仅有拘留这仅有的强制办法能够选用。除此之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都是追诉机关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有用办法,不必将侦办、申述、审判的整个时限约束在拘留的7天之内。

  醉驾归于一种社会危害性较轻的犯罪行为,而且侦办机关搜集依据的程序一般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时即告完结。因此,为了案子的快速高效处理、节省司法资源以及保证醉驾行为人的权力,笔者以为,公安司法机关在查办醉驾行为时应留意几个问题:榜首,公安机关在抄获犯罪嫌疑人之后,除案子情节严峻,或许不对其进行拘留日后将无法对其进行追诉之外,一般不要采纳拘留等掠夺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而能够采纳取保候审等,乃至在获取相关信息之后,能够不对醉驾行为人采纳强制办法。第二,检察机关在对侦办机关移交的案子材料进行检查之时,假如发现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追诉的,能够做出不申述的决议。第三,法院在审理醉驾案子进程中,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依据确实充分,因此法院能够采纳比简易程序还要简略的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