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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公安交警曝光典型酒醉驾事例

时间: 2024-03-18 08:55:27 |   作者: 开云在线登录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村中队民警在路查举动中抄获刘某富无证酒后驾驭无牌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归于喝酒后驾驭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处分。

  2023年7月7日晚,中阳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民警在南正街展开“夏日交通安全整治”夜查举动,22时31分许,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查看时,发现该车驾驭员身上有“酒气”。执勤民警随即对司机姚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归于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对,该驾驭人为无牌无证喝酒驾驭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多项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分。

  2023年6月17日19时50分许,当事人景某无证、醉酒后驾驭无牌一般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进至国道307线M处(柳林县杜家湾路段),与贾某驾驭的青桔电动同享自行车产生磕碰,形成景某、贾某受伤,两车受损的路途交通事故。经民警查询查验测验发现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9mg/100ml。

  吕梁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本身与别人安全。广阔驾驭人要时间紧记红线、守住底线,恪守交通安全法令和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